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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港老建物拉皮後要開放 地主不修了

【聯合報╱記者林宛諭/鹿港報導】

2010.11.17 03:54 am

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老建物立面整修「拉皮」計畫正在前置作業,鹿港街道建築懷舊色彩濃厚,但近年來老建物一幢幢被拆,消失的速度也很快。
記者林宛諭/攝影

彰化縣鹿港中山路老建物立面「拉皮」計畫,鎮公所和居民認知不同,部分原本參加的地主「縮回去」意願降低,地主怕被限制重重。鹿港公所主秘孔秉杰表示,已修正辦法,老建物立面整修應被視為「公共財」,不會硬性要求地主配合開放參觀等措施。

針對民眾疑慮,政策也可能大轉彎,交通部觀光局要先編列1500萬元進行立面整修,原先規劃先從28間有意願參與的店家、地主先挑選10 家進行示範性整修。

不過評審專家認為,僅10家進行整修「效果無法顯現」,參與的店家應該要更多,至少有意願參與的28間都應納入。

中山路有名的舊染房元昌行地主李奕興說,原本他登記參與立面整修,但發現調查書希望開放內部參觀,引起地主們議論,認為要開放房子讓遊客進出參觀,會干擾他們的生活。

李奕興說,居民對保存老建物都有使命感,尤其看到一幢幢老建物被拆更難過,但擔心一旦配合政府相關措施,房子會像古蹟一樣限制重重,政府應該要明確說明。

孔秉杰說,規劃公司的調查書只是參考,地主若願意配合開放參觀最好,不願配合也不會硬性要求,最重要的是保存老建物特色,管理建照核發的縣府也應加強把關。對於鹿港區老建物的整修拆除有些規範,應勸地主不要輕易就拆掉老建物。

也有委員建議,應評估是否要先拆除老建物招牌廣告,以免擋到立面,再免費核發新招牌,立面整個顯現才能做細部規劃如何整修。

不過有地主認為,4年前縣府執行過中山路「書法大道」招牌更換,若再更換招牌就浪廢資源,應該將經費集中在建物立面整修才不失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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