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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光電補貼 今年估200億

【經濟日報╱記者徐碧華、林安妮/台北報導】

2010.11.08 01:51 am

打破鴨蛋,台電加速與太陽光電業者簽定購電合約,截至3日止,已有34件完成簽約,取得今年最優惠的購電價格。

經濟日報/提供

總計645件取得能源局核發的太陽光電設備認定核准函,裝置容量衝破107MW(百萬瓦),業者今年掌握的補貼金額將超過200億元。

能源局官員指出,依照時程計算,上述拿到核准函的案件,都來得及年底前和台電簽約,依今年公告的最優惠價格取得20年售電合約,一價到底。台電表示,依據再生能源條例,收購再生能源的價格可以轉嫁到電價中,今年台電沒有轉嫁成本的打算。

官員說,有的國家等設備建置好,才和業者簽購電合約,國內則是先簽約談好購電價格,業者再架設備。簽約前的台電審核過程,幾乎只做書面審查,不做現場勘察,已依先前立委要求,儘快在業者取得能源局認定後送件25天內完成簽約。

能源局指出,今年總計有1,102件提出太陽光電設備認定申請,總裝置容量166MW。已取得認定者有645件,尚有400多件未完成認定。

目前台電一度電成本約2元多,買太陽光電一度電,依售電量不同在11到14元間,一般以一度8元計算差價。官員指出,1MW裝置容量約可發電130萬度,以1度電補貼8元計算,一年約補貼1,040萬元,100MW須補貼10.4億元。一次購電合約是20年,100MW合約一簽,要分期撥出的補貼差價是200.8億元。

全台瘋「種電」,據瞭解,近期有不少北部企業南下「種電」,台南縣政府最近就成功出租境內各公有地屋頂,給企業來種電,創全台首例,既可收租金,又可減少用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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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吹最大泡沫? 我物價有國庫頂著

【聯合報╱記者許玉君】

2010.11.01 03:28 am

後金融海嘯時代,世界一分為二,一邊是奄奄一息的先進國家,仍然繼續採行量化寬鬆政策,力抗可能導致經濟衰退的通貨緊縮;另一邊則是復甦快速的新興市場,許多國家已經開始緊縮銀根,致力防範未來可能發生的通貨膨脹。

聯合報/提供

「一個地球、兩個世界」,這種經濟分裂的異常情況不可能長期持續,總有一天,雙方自然會合而為一,重點是,會一起沉淪?還是共同提升?

目前新興市場主導經濟成長的態勢十分明顯,但能持續多久,顯然得看這些新興國家中產階級的消費力到底有多強,是否能抵銷歐美地區低迷不振的經濟頹勢。

但隨著歐美國家一波波「以鄰為壑」的印鈔票政策,國內、外市場游資氾濫,原物料價格愈炒愈高,最近金、銀、銅、小麥、玉米、黃豆、棉花等國際價格狂飆,都是實證。

萬一真的發生史上最大泡沫,國人應該慶幸身在台灣,國內物價肯定會比其他國家相對平穩,道理很簡單,因為主要民生物資-油、電、糖、水,都掌控在政府手中,只要政府一聲令下,這些國營事業自然會肩負起平抑物價的責任。

但這些國營事業的績效也將因此「慘不忍睹」,台電今年預期將虧損268八億元,連續第5年虧損;今年前3季中油雖然已大賺151億元,但是,在尚未實施浮動油價之前,也曾大虧過兩年。

別以為這些都是帳面數字,與你、我無關,這些國營事業有盈餘得繳交國庫,發生虧損時、自然也是由國庫填補。也就是說,今日你、我享受便宜電價、水價,但「羊毛出在羊身上」,這些你以為省下來的電費、水費,每年5月都透過繳稅的方式,全部吐還給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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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嚴冬?英國10月寒 北海道下雪

【聯合報╱編譯莊蕙嘉/報導】

2010.10.28 02:13 am

10月25日義大利北部就下起大雪,造成交通問題,剷雪車趕緊出動。
(歐新社)

俄羅斯等歐洲媒體相繼報導,歐洲將面臨「千年一遇的嚴冬」。時序不過十月,俄羅斯已出現低溫,英國十月均溫為十七年來最低,連日本北海道都比往年提早下雪。

「千年寒冬」的說法起因於俄羅斯電視新聞頻道RT的報導,氣象專家預測,今年歐洲將面臨近一千年來最冷的冬天。專家說,因墨西哥灣暖流速度近年來不斷減慢,無法緩和北極風的冷氣流,今年歐洲冬天會特別冷。波蘭科學家甚至宣稱,墨西哥灣暖流完全停止不動時,歐洲將進入新的冰河期。

這個報導引發眾多討論,促使聯合國氣象組織(WMO)廿二日澄清,所謂「千年嚴冬」純屬臆測,該組織的長期預報數據顯示,今年冬天並不會特別冷。

不過,北半球許多地方似乎真的出現提早變冷狀況。甫度過歷來最熱夏天引發野火遍布的俄羅斯,中部地區十月氣溫比往年低了幾度,當局視為警訊,擔心真的遇上千年最冷寒冬。

英國氣象局也表示,蘇格蘭九月廿五日測得攝氏零下四點四度,是英國近卅年來最寒冷的九月夜晚;十月更測得零下五點二度,打破一九九三年的紀錄。威爾斯南部也出現攝氏零下六點四度低溫。

除了歐洲,其他國家亦已出現低溫。日本北海道廿六日清晨降下夾著雪花的雨,今年初雪比去年提早六天,比歷年平均值提早一天,札幌市出動鏟雪車除雪。該市交通局指出,這是自一九八○年以來,首次於十月出動鏟雪車。

日本氣象廳廿五日發布今年十一月至明年一月的天氣預測,因造成今夏北半球酷暑的因素尚未消失,十一月晚秋氣溫將比往年略高。然而進入十二月後,受反聖嬰現象影響,預計氣溫將驟降,可能低於往年均溫。

加拿大亞伯達省許多地區出現嚴重寒害,氣溫低至攝氏零下四至九度,部分農作物品質受損。加拿大統計局預測,曼尼托巴、薩克其萬和亞伯達三省的小麥總產量預估將比去年減少近兩成。

【2010/10/28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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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0-10-20

對於各界對於我國推動再生能源作法,經濟部能源局回應如下:
一、德國電價基礎與台灣不同
1.依據環保署今年初邀請Dr. Oschmann專家之簡報資料顯示,德國2008年市電價格每度電約為21.6歐分,約新台幣9.5元,其中再生能源法附加費用占市電價格約為5%,每度電約為新台幣0.44元,上述附加費用依法直接轉嫁於該國消費者。(德國電價約為我國之3.6倍)
2.台灣2009年市電價格每度電約為新台幣2.61元,若以5%市電價格計算,再生能源附加費用每度電約為新台幣0.13元,每戶每月附加費用約為新台幣40元。(台灣目前尚無附加上述費用於市電價格。)
3.德國電價訂價基礎主要為發電、輸電、配電成本、特許費、加值稅、環境稅、再生能源附加費用等;我國訂價基礎則為發電、輸電、配電成本、加值稅等。故兩國電價計算基礎並不相同。
二、台灣電力系統為獨立系統,與德國不同
1.歐洲大陸為一大型電網,德國與各國之間電力可相互交易,如德國可經由鄰國輸送電力至它處的網絡結構。
2.台灣電力系統為獨立系統,由於再生能源發電屬獨立分散型電力,分析與確認此等發電設備裝置對電力系統之安全與穩定的衝擊影響是十分重要的工作,以避免電力不穩定影響民生用電。
三、西班牙躁進推動太陽光電之殷鑑,可作為我國參考
西班牙於2007年起大幅提高太陽光電電能躉購費率,在缺乏配套措施下,導致國內太陽光電業者大量申設,其當年度太陽光電裝置容量超出2010年預期裝置量,此舉對西班牙境內民生電價、經濟及就業影響甚大。
四、穩紮穩打、行穩致遠,推動再生能源發展
1.為利於我國再生能源長遠發展,經濟部審慎考量國內再生能源發展潛力及技術發展情況,規劃再生能源短、中、長期推廣目標及配比。
2.另外,在合理報酬率下,訂定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鼓勵再生能源設置。經濟部每年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9條規定,組成「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綜合考量各類別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平均裝置成本、運轉年限、運轉維護費、年發電量及相關因素,訂定該年度各類別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以保障各年度各類別再生能源設置者之合理、穩定的投資效益。
3.基於國情不同,對於再生能源推動,應藉由穩健、有效、逐步等方式推動,以穩紮穩打、行穩致遠,推動再生能源發展。
五、再生能源申設作業,保障業者權益
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主要申設步驟分為設備認定、併聯審查、簽約、施工、併聯(已實質售電)及完工證明等6個階段,前3階段屬籌設規劃,後3階段為施工興建,業者完成籌設規劃與台電公司簽約後,即保障以該固定躉購費率收購20年。由於係簽約後始進行後續施工、併聯及完工證明等施工興建投資行為,故業者可明確評估其投資效益及風險,對設置者具有明確之權益保障。
六、協調相關單位,建立簡便的作業程序
協調台電公司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建立可順暢運作、簡捷、快速的作業程序,以有效協助再生能源的設置及再生能源發展目標之達成,同時讓目前申請籌設者儘快於今(99)年底完成簽約;另對於業者的訴求,積極排除技術性障礙,簡化申請程序,對於窒礙難行之程序,進行調整。具體作法,包括:會同台電公司成立專案監督小組,主動積極掌握業者遭遇問題;加速辦理認定、併聯及簽約等審查作業並已縮短審查時程,如能源局已動員加速處理認定案件審查,台電公司已責成各區營業處副處長成立再生能源任務工作小組,列管追蹤申設案辦理情形,確實管控申設案件於既定時程15-25工作天內完成併聯審查;相關規定持續鬆綁並簡併相關申請書表,如放寬併聯限制、簡化併聯審查申請書件為4頁,工程圖說為2-8頁,共計約6-12頁;有關租用台電公司計量電表,僅計收計量躉售度數需裝設之單向計量瓦時表及變比器之租費,其餘部分將由台電公司自行吸收。相信透過這樣的努力,對於再生能源發電併聯、簽約將可更為迅速順利,加速再生能源申設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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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能,台灣不能?

【聯合報╱社論】

2010.10.17 03:17 am

近日國內太陽光電業者聯名在各大報刊登廣告,指控政府推動再生能源發展不力;之後台電也在媒體予以回應。我們在此先對雙方的訴求與主張略加描述,然後再予以評論。

太陽能光電業者認為,再生能源條例是去年七月通過的,今年七月才受理申請。若干業者早在今年上半年即開始準備文件,七月啟動後即依法送件,但據報載三個多月下來核准件數為零。即便如台電所說已有數十案已核定,但不必諱言,這些已核案件只佔民間投遞數百件待審案的極少數。況且,台電也沒有明文規定申請案要怎麼審、多久審出結論,民間當然會不滿。尤有甚者,政府每年都可對費率公式重新公告核定,致使現在提出申請有可能適用明年未知(預期將降低)的補助費率,打亂申請者所有的財務規劃,遂有今日抗議之產生。

台電與環保署在十月十四日各大報的說明重點有三。第一、再生能源不穩定,太陽與風力均不足恃,不可能取代傳統的火力或核能發電,不該過度倚賴。第二、太陽能發電效率有限,若要發電達若干規模,需要數百個中正紀念堂的土地面積,不切實際。第三、台灣抄德國的辦法只抄了半套,且住戶電費甚低,不宜以特定替代能源(如太陽能)之片面高費率補助,扭曲再生能源之發展。此外,也有官員私下表示,當前再生能源的收購費率是光電業者遊說施壓的結果,高於一般電價的五倍,非常不合理。

坦白說,我們真的難以同意台電與政府其他單位以上的說明。首先,我們從來沒有聽過哪一位學者或業者,主張要以太陽光電「取代」傳統發電;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一條也只是明文指出要「增進」能源多元化。沒錯,光與風力均不穩定,但是夏日無風有豔陽、冬天缺日照卻多季風,正是大自然原本即有的互補能量。多元發電的邏輯就像是多元投資,不期待單一投資標的大獲全勝,卻要靠多重投資互補風險。今天我們不解的是,當初再生能源條例是馬總統宣示列為優先法案的、立法院中執政黨是佔絕大多數的、該條例是要「推廣」再生能源的。台灣目前再生能源比例極低極低,怎麼會立法一年後就自打嘴巴,由經濟部所屬的台電刊登這種唱衰再生能源的言論,大力打壓民間推動的意願呢?

其次,就費率高低而言,即便訂定過程中有業者遊說高價,該負責任的也是經濟部與台電。依再生能源條例第九條,政府買回電力的費率該由中央主管機關邀集政府其他單位、學者、專家組成委員會計算審訂。由以上條文可知,委員會怎麼組成、找哪些人來參加、會議如何進行等,全是由經濟部主導。依行政流程,這個委員會的決議也一定要經首長核定。如果費率真的訂得偏高,不是經濟部負責該誰負責?如果委員會真有利益遊說、真會使國家財政破產,難道首長不能退回重擬?總而言之,中央主管機關依法審定費率,那麼就請依法負起責任。

最後,當然就是台灣「學德國只學半套」的問題。國外對於再生能源,有用「招標法」取代「政府訂價法」;國外雖然政府收購價也高於民間使用價,但他們的使用費率頗高,因此買價與賣價之間也就沒有像台灣那麼懸殊。但是,這種「學半套」的行政表現又該怪誰呢?既知國外有招標法,政府首長為什麼不在去年七月將此法納入再生能源條例呢?既知台灣電價偏低,又為什麼沒有政府首長有一丁點道德勇氣,去逐步調高電費呢?經濟部不敢碰電費,才是造成台灣今日費率全世界最低的原因。

這次太陽能發電所衍生的問題要如何收場,我們難以預知。但是以行政官員及台電因應的態度觀之,我們擔心不久它就會成為五都選舉的話題。一旦到了那個地步,那就有理說不清了。馬總統與吳院長,該出手管一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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