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章標示認清楚 省能消費有撇步

近年來全球溫室氣體減量蔚為風潮,民眾也開始關注如何在生活中落實節能減碳。經濟部能源局為協助民眾於選購時認明高能源效率產品,達到節能減碳愛地球之目的,近年來積極推動自願性符合之「節能標章」以及強制性之「能源效率分級標示」,透過在賣場展示機及產品本體上揭露產品之能源效率,方便民眾輕鬆辨識與選購高能源效率產品。
能源局表示,獲得「節能標章」認證之產品為同類型產品前15~30%之高能源效率產品,目前已開放31項家用及資訊產品之認證,供民眾優先選用。據能源局估算,99年度節能標章產品總節能量約為14.2萬公秉油當量,節省能源費用約23.6億元,減少二氧化碳排放35萬公噸,對國家節能減碳極有助益。對民眾來說,若家中常用耗能產品如冷氣機、電冰箱、車輛、瓦斯爐等使用節能標章產品,一年約可省下12,720元能源費用,若是電器使用量更多的家庭,可節省的能源費用將更為驚人。
能源局進一步表示,為使產品的能源效率及年耗能量更加易於辨識,讓民眾選購時能清楚比較各產品的省能效益,特於99年7月1日起推動「能源效率分級標示」制度,選定冷氣機、電冰箱、汽車、機車等4項產品做為首波推動項目,並且在本(100)年3月1日與7月1日陸續新增推動除濕機與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俗稱省電燈泡)之能效分級標示,強制廠商於產品展示機或本體上張貼能源效率分級標示圖示,圖示上除清楚載明各產品能源效率值及年耗能量等資訊外,更以「溫度計」來象徵能源效率的等級,溫度計下方為地球,愈接近地球的能源效率等級越小,代表產品為造成溫室氣體排放量較低之環境友善節能產品,反之則為造成溫室氣體排放量高之高耗能產品。若民眾選購標示能源效率等級數較低的產品,可比標示等級較高的同類產品更為節能省電,舉例說明如下:
(1)冷氣機:第一級產品較第五級,每台可省約37%耗電量。
(2)電冰箱:第一級產品較第五級,每台可省約40%耗電量。
(3)汽車:第一級產品較第五級,每輛可省約30%耗油量。
(4)機車:第一級產品較第五級,每輛可省約30%耗油量。
(5)除濕機:第一級產品較第五級,每台約可省約28%耗電量。
(6)省電燈泡:第一級產品較第五級,發光效率提升約30至40%,
以家庭燈具搭配一般23瓦省電燈泡為例,使用第一
級產品4顆約相當於使用第五級產品6顆的總輸出
光量,約可省33%之耗電量。
能源局強調,前述節能標章及能源效率分級標示2種制度相輔相成,將可有效引導消費者辨識高能源效率產品,並鼓勵民眾於選購時,除考慮品牌、價格等因素外,更應優先考慮產品的節能效益。建議可選用節能標章認證產品,或依據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仔細比較產品的效率及耗電量,以選擇耗能較少的產品。
由於我國資源有限,99%能源均需仰賴進口,為追求國家永續的發展,節約能源是全民應該要做且是必須要做的事,未來能源局將參考各大先進國家作法,持續擴大推動產品能源效率管理,以國內使用產品耗能量大、普及率高、或能源效率有明顯差異、改善空間大者列為優先規劃之產品項目,逐步新增及修訂最低容許耗用能源基準(MEPS)、節能標章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規定,以落實國家節能減碳之政策目標。並將積極進行多項節約能源宣導,讓民眾認知「節能就是省錢」,共創環保、節能又省錢的三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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