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代算綜所稅 啟動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政府首度提供民眾代算個人綜合所得稅服務,農曆年後啟動。依據規畫,稅捐機關將在4月25日,以掛號寄發所得稅試算通知與繳稅退稅書表,需要繳稅民眾可使用五種工具繳稅;試算結果退稅款不足200元者,則僅通知但不退稅。

財政部估計,符合適用條件者,全台共約200萬戶。財政部提醒,接獲99年個人綜所稅試算通知書的民眾,如果對計算稅額有疑義,可選擇自行填寫結算申報書並報繳稅,不必就試算通知內容更正。重新申報者,試算通知書及政府核發的繳(退)稅書表,即自動作廢。

根據財政部的規畫,納稅人在98年度同戶申報者包括本人、配偶、直系尊親屬與子女者,選用標準扣除額且所得均為扣(免)繳憑單或股利所得者,99年度無分居、結(離)婚或出境、死亡等情形者,即會接獲政府代為計算的99年度綜合所得稅試算通知書。

民眾若同意試算通知書所計算的稅額,通知書即等同具備結算申報書的效力,民眾免再自行填寫申報書報稅。

財政部準備寄發的稅額通知書包含三大類: 退稅、繳稅及不補不退案件。賦稅署官員表示,接獲稅額試算結果為退稅者,退稅額未逾200元均不退稅;退稅額逾200元以上的案件,納稅人如無疑義,可採網路或書面等二種確認方式,即可坐等退稅入帳。

繳稅案件則有五種繳納工具可以選擇,包括現金繳稅,除郵局外,各個金融機構均可代收稅款。稅額未逾2萬元者,可直接持國稅局核發的繳稅書表,到超商繳稅;超過2萬元以上的納稅案件,則可選擇以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回復轉帳繳稅帳號,或填妥國稅局附寄的繳稅取款委託書,遞送或掛號郵寄到國稅局。

其餘可使用的繳稅工具還包括: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以及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

財政部提醒民眾,代算所得稅只是一項簡政便民的服務,受限於時間因素,政府所蒐集的所得資料最多只能到2月底、3月間,若扣繳單位在3月以後更正扣免繳憑單資料,或納稅人有非扣繳所得,即使接獲政府試算通知書,仍需自行重新申報,以免日後因漏報所得而受罰。

選擇以政府寄發的試算通知做為結算申報書報稅者,包括試算通知書及繳、退稅書表,財政部要求均需保存七年,以備日後查考,避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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