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再亂貼 鹿港要斷話、開罰

【聯合報╱記者林宛諭/鹿港報導】

2010.11.23 03:23 am

鹿港鎮隨意亂貼的小廣告破壞景觀,清潔隊將執行為期二個月「蝗蟲過境、片甲不留,小廣告OUT 」清除工作,民眾、業者若不配合,將斷話開罰,也呼籲可租用公所提供的廣告看板,一個月一格才50元。

鹿港清潔隊長施敏華說,鹿港是觀光勝地,為了整體景觀保持美觀,多數亂掛的廣告看板等清潔隊都有處理,但最難處理的是貼在電線桿、公共場所、住家柱子、牆面的小廣告,因為強力膠非常難清除,隊員得又刮、又沖大費周章處理。

這類廣告多是搬家、修水電等廣告,公所將從12月起為期2個月強力清除,若違規張貼者將被開罰,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罰金從1200元到6000元不等,業者若置之不理,廣告刊登的電話也將被斷話,公所今年下半年已開出50多張罰單。

施敏華說,一般業者認為小廣告到處貼效果較好,為避免造成景觀破壞,公所正研究在電線桿或公共牆面設計較美觀的張貼板,集中讓業者張貼,希望各界也能提供意見,讓鹿港市容更符合國際觀光魅力城市的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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